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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警方
木城边境派出所积极打造矛盾纠纷排查 化解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9日 18:00 浏览:[] 作者:周向升 来源: 龙陵警方 打印

今年以来,木城边境派出所结合辖区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特点,积极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打造“精细化、多元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形成矛盾源头有效预防、调处过程简单高效、历史问题牵头推动的新局面,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辖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截至目前,共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6起,减负增效、维稳创安等创新效应逐渐显现,通过矛盾纠纷三级调处机制实现辖区全年命案零发案目标。

不断夯实基础,矛盾纠纷排查“精细化”

一是坚持三个必访,加大排查力度。通过社区民警日常入户走访、与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联合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困难群体、敏感群体以及特殊群体做到三个必访,近距离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思想动态,摸排掌握各类苗头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把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等工作结合起来,有侧重地围绕容易引起不稳定事端的重点领域、热点敏感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延伸收集信息,广泛布建耳目。在辖区务工场所、征地拆迁、企业单位等一些易于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广泛布建信息员,全方位获取信息,切实增强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做到“未动先知、未雨绸缪”。三是突出工作重点,遏制矛盾萌芽。结合木城辖区季节特点,把建筑工地、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移民搬迁点等流动人口集中落脚点,以及辖区新移民搬迁点等矛盾多发、易发地作为矛盾纠纷重点排查目标,定期召开旅馆业主大会,探索建立出租房屋旅店式管理新举措,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力度。积极加强与重点项目工地、用工单位联系沟通,把排查出的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及时开展情绪疏导、法制教育、矛盾化解等工作。

讲究因案施策,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

一是循序渐进,把握“多举措”调处环节。坚持主动介入、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紧贴调解工作实际,大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对22起小矛盾、小纠纷和小案件的化解,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对属于调解受理范畴的非警务类纠纷和可调解的8起简单治安案件,努力做到把情况摸清、道理说透、情绪理顺,有效预防和化解争议。二是把握特点,搭建“多渠道”调处平台。根据矛盾纠纷季节性、行业性、地域性等特点,重点围绕整合优势资源,推进警务工作前移,建立部门联系协作机制等搭建调处平台。采取三级联调调处机制,直观、方便、快捷调处即时发生的矛盾纠纷30余起。依托警务室前沿阵地作用,打造人民调解室,30起一般性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室得到妥善处理,12名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主动对接木城乡司法所建立“两所联动”机制,实现公安、司法优势互补,对大型矛盾纠纷共同会商解决途径和方法,实行联合化解。年内,解决拆迁补偿、邻里矛盾等纠纷30余起,达成各类补偿2万余元,“两所联动”机制被上级肯定推广。三是发挥优势,调动“多方位”调处资源。组建由社区民警、司法干警、社区干部、法律顾问、退休党员等多元化社会力量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开展座谈交流会、研讨分析会,对辖区阶段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和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研究,找准调处目标和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从“红袖标治安志愿者”群防群治力量中,挑选能力素质强、群众威望高的15名队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使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亲民化、群众化。同时,切实加强与林业、信访、治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资源共享、职能互补的协作调解机制,年内共化解涉及多年的涉访矛盾2起,解决诉求金额1.2万余元。

强化综合研判,矛盾纠纷评估“常态化”

一是加强分析,提高预警评估能力。在对各类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规律特点、形成原因、发展趋势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根据纠纷事由、矛盾诉求等进行分类,明确化解症结所在,制定每个矛盾纠纷化解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热点隐患,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适应社会治理创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矛盾化解新方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选派5名民警到市、县公安局、支队业务科室进行轮训,大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积极派出业务精通民警参加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通过积极参加调解会、研讨会等活动,帮助民警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矛盾纠纷调处经验,多角度推动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加强研判,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完善信息收集研判机制,认真落实情报信息报告、分析、预警、反馈等制度,及时获取深层次、行动性、预警性、内幕性等情报信息。结合梳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经验教训,定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超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小问题引发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