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压实粮食安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力推动粮食安全工作纵深发展,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一是高站位起步,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从践行“两个维护”、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及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一课题,守住“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这一底线,绷紧“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这一根弦,践行“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一真理。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县两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要求,重点围绕“人、责、粮、库”四个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抓实、抓细、抓牢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自检自查发现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磨式”监督检查反馈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22个,移交立行立改问题2件,提出3个方面意见建议,目前已制定《中共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正在逐项整改,力争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三是查改结合,推动专项整治质效提升。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督办督查抽查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步开展集中治理,做到边查、边改、边治、边总结,把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推动治理、质效提升一体推进,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有目标、有时限、有措施、有实效。真正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抓原治本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全县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