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龙陵县认真把好“四关”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身份认定工作。
一是把好征地协议合同审核关。组织各乡镇及县自然资源局重点核实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所占用的耕地,有征地协议或征地合同的方可开展后续工作。二是把好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关。各村(社区)结合发动工作力量,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户口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征地清册认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并及时汇总统计,准确掌握被征地人员基本信息,严把身份认定关。三是把好人均不足0.3亩的测算关。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结合该户征地面积,测算出是否符合0.3亩以下,按规定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范围。四是把好被征地人员补助关。根据人均不足0.3亩以下的人员情况,把好缴费补助、养老补助、特殊缴费补助关(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每年享受1次相同标准的1000元参保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补助不漏一户,不剩一人。截至目前,龙陵县共开展被征地身份认定1205户,涉及14532人,预计6月底全面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