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86-3/202511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立足实际,编制《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根据相关要求启动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乡镇一级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起草依据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4〕245号)明确,各地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乡镇规划招标工作,并加快完成乡镇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公示、审查、审议、报批等程序,倒排工期,力争县级总规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乡镇总规报批,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乡镇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三、起草过程
为确保《规划》的可实施性和合理性,2024年3月15日龙新乡人民政府召集龙新乡各职能部门,同时邀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员,在龙新乡人民政府召开了《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初步成果征求意见会。会上各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技术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档、图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6月6日,结合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众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规划》结合龙新乡实际情况,识别全乡国土空间资源本底,落实市县级区域发展战略,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明确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与目标;落实三条控制线;明确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管制;强化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利用,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完善基础支撑体系,落实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修复任务;优化中心镇区空间布局,明确发展方向;提出规划传导和近期建设计划,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为提升建设更加生态文明和谐的美丽龙新提供国土空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