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8-7/2025110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 公开目录 | 献血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5-11-04 |
| 文号 | 浏览量 |
血液是延续生命的不竭动力,是临床救治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目前,血液尚无法人工合成的特殊医疗资源,临床用血全部来自于公众自愿无偿捐献。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进一步保障临床用血者的生命安全,确保医疗救治用血需求,我们诚挚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号召年满18-55岁的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医务工作者、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志愿者们行动起来,在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献血过程安全便捷,专业医护人员将全程服务。您捐献的每一滴血液,都将为亟待救治的患者重燃生命希望,为千千万万个家庭送去团圆的希望。科学献血,无损健康。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让我们为爱挽袖、捐献血液,用拳拳爱心点亮生命之光,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主义精神,共同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华彩篇章!
一、活动安排
根据近期计划,各单位将陆续开展献血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一)龙山镇:11月10日9:00,镇政府院内;
(二)腊勐镇:11月20日9:00,镇卫生院门口;
(三)象达镇:11月21日9:00,镇政府院内;
(四)勐糯镇:12月10日9:00,镇文化站内;
(五)木城乡:12月11日9:00,乡政府院内;
(六)平达乡:12月12日9:00,乡卫生院院内;
(七)镇安镇:12月15日9:00,镇政府院内;
(八)龙新乡:12月16日9:00,乡政府院内;
(九)龙江乡:12月17日9:00,乡政府院内。
(十)龙陵县体育广场:11月9日、11日。
二、献血注意事项
年龄要求: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要求:男≥50kg,女≥45kg。
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等不宜献血的疾病。献血前应保证充足睡眠,避免饮酒、熬夜和剧烈运动,献血前一天及当天应清淡饮食,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距上次献血时间间隔≥6个月。
证件携带:献血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有成功献血史的爱心人士可不用携带。
其他事项:1.女性应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2.献血后需按压针眼10—15分钟,避免揉搓,保持针眼处清洁干燥,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和高空作业。3.在献血后的1-2日内,适当增加饮水量,多吃瘦肉、鸡蛋、豆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等,但切忌暴饮暴食。
三、政策措施
(一)献血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参加献血,所在单位要予以支持,献血后,所在单位可以给予1-2天献血假。
(二)用血政策
1.献血满1000毫升的,本人终生免费临床用血;献血不足10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按照献血量的三倍免费临床用血,献血超过5年的,享受与其献血量等量的免费临床用血。
2.无偿献血者本人未用血的,献血者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献血量等量优先免费用血。
(三)用血费用减免方式
1.医院直接办理:出院时,在医院收费窗口现场直接办理。2.微信端办理:登录“保山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办理。3.血站办理:携带资料前往保山市中心血站业务科办理。4.异地减免办理: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选择异地减免办理,按要求提交资料。
生命需要血液,爱心需要奉献!
期待在献血点见到您温暖的身影!
如您需要预约献血或咨询政策,请及时与我们电话联系,献血咨询热线:0875-612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