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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25101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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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监察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废止 《龙陵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行政 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着“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2017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的《龙陵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意见为建议废止《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56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拟废止理由

一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该文件规定的第七条第一款“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预算的3%向建设工程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内容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不一致。二是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关于印发龙陵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已不再保留。三是“县综治维稳办公室”已变更为县委政法委的内设股室;“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纪委监察局,卫生计生,移民”已更名;“人民银行龙陵县支行、扶贫”已不存在。根据当前工作实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政府不需要再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故建议废止此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lrsjfzjck@163.com

2.通讯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1号

3.传真:0875-6127421

4.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