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89-8/2025102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7-25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帮扶成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中共龙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5年“生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农办发〔2025〕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施“生产奖补”项目,扶持有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展农业产业项目,鼓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发展产业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收入。
二、奖补对象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优先实施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增收困难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三、奖补资金来源及时间要求
奖补项目资金由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衔接资金下达我乡69万元中安排,各村依据奖补对象数量确定资金规模。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
四、奖补项目及项目补助、验收标准
(一)种植业项目
1. 水稻
补助标准:56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植株长势良好,大田管理规范,无严重病虫害。
2. 芒果
补助标准:10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成活率不低于90%。按照常规标准种植,管理正常无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株行距3.5×4米或4×4米,种植密度50-80株/亩。
3. 咖啡
补助标准:10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成活率不低于90%。株行距2×3米或2.5×3米,种植密度80-120株/亩,田间无杂草,无严重病虫害。
4. 澳洲坚果
补助标准:10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成活率不低于85%。按照常规标准
种植,管理正常无杂草,无严重病虫害,叶色青绿。株行距为5.5×6米或5×6米,每亩种植20-30株。
5. 柑桔类
补助标准:10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成活率不低于90%。株行距2×3米或2.5×3米,种植密度80-120株/亩,田间无杂草,无严重病虫害。
6. 茶
补助标准:8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成活率不低于90%。种植品种为优良品种,管理规范,长势良好、无严重病虫草害。
7. 香料烟
补助标准:5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底新植,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移栽规格:40cm×(8-10)cm或(30+50)cm×(8-10)cm;每亩有效株数不低于1.8万株,移栽成活率达80%以上,生长健壮,无严重病虫害,确保产量完成合同内签订的烟叶收购量。
8. 烤烟
补助标准:5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移栽规格:110cm×50cm;每亩有效株数不低于1200株,移栽成活率达90%以上,生长健壮,无严重病虫害,确保产量完成合同内签订的烟叶收购量。
9. 石斛
补助标准:15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种植品种为优良品种,管理规范,植株长势良好,无严重病虫草害。
10. 玉米
补助标准:36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植株长势良好,大田管理规范无,严重病虫害。
11. 无筋豆
补助标准:5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种植品种为优良品种,管理规范,植株长势良好,无严重病虫草害。
12. 蔬菜
补助标准:4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种植品种为优良品种,管理规范,植株长势良好,无严重病虫草害。
13. 苦荞
补助标准:46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种植品种为优良品种,管理规范,植株长势良好,无严重病虫草害。
14. 百香果
补助标准:1000元/亩。
验收标准:2025年新植,种植品种为优良品种,管理规范,植株长势良好,无严重病虫草害。
15. 稻鱼综合种养
补助标准:700 元/亩
验收标准:2025 年新种养,水稻、稻花鱼长势良好,大田管理规范,无严重病虫害。
16. 其他类
各村认为确有必要实施的其他类奖补项目,可另行上报相关实施方案经乡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养殖业项目
1. 生猪
补助标准:300元/头。
验收标准:2025年新养殖生猪,养殖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体重15公斤以上,个体健康。
2.能繁母猪
补助标准:800元/头。
验收标准:2025年新养殖的“二元”杂交能繁母猪,养殖管理正常,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体重30公斤以上,个体健康。
3.鸡、鸭
补助标准:20元/羽。
验收标准:2025年新养殖的鸡、鸭,养殖管理正常,个体健康,脱温后。单品种30只及以上纳入奖补范围。
4.鹅
补助标准:40元/羽。
验收标准:2025年新养殖的鹅,养殖管理正常,个体健康,脱温后。15只及以上纳入奖补范围。
5.羊
补助标准:300元/头。
验收标准:2025年新养殖羊,养殖管理正常,完成口蹄疫疫苗注射,体重10公斤以上,个体健康。
6. 其他类
各村认为确有必要实施的其他类奖补项目,可另行上报相关实施方案经乡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实施。
五、奖补原则
一是突击发展的产业或在已被征收土地上和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发展种植(养殖)的项目不纳入奖补范围。
二是2025年度享受的“生产奖补”资金按实际生产需要安排每户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00元。不得以同一实施项目重复循环申请项目奖补资金,已经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扶持的产业项目不予奖补。
六、奖补程序
“生产奖补”项目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乡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各村配合,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方案制定
乡经济发展办按照《龙陵县2025年“生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生产奖补”实施方案,并经乡班子会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
1. 公告。在确定范围内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奖补公告。公告应当包括: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
2.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村级推荐两种方式:一是符合奖补条件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村向乡人民政府申报,提交身份证、产业发展数量等相关资料;二是村根据日常掌握情况推荐符合人员。
3. 审核。村根据申报材料和奖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乡经济发展办复核。
4. 验收。乡经济发展办牵头根据复核结果组织专人实地验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验收表,并拍摄现场验收照片。
5. 公示。乡经济发展办及村将拟奖补的人员名单在确定范围内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内容不得含有隐私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
6. 资金兑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奖补的,乡人民政府将及时兑付资金到户。
(三)材料归档
乡经济发展办资金兑付完毕后及时将项目材料归档,应包含实施方案、会议材料(签到表、会议记录、会议照片等)、公告公示照片、验收照片、验收表及资金兑付凭证等,并将归档材料扫描版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七、相关要求
(一)认真履职,提高效率。充分入户宣传动员,指导、帮助农户抢抓种养殖业的黄金时间实施项目,争取投入产出的最大效益;采取便民利民的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兑付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严格把关,完善痕迹资料收集。严格验收标准,规范农户确认、乡村审核、现场验收、公告公示等程序。做好每个环节的痕迹资料把关和收集,规范有关档案、台账管理。
(三)守住底线,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法监管,统筹好发展和保护,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引导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对突击发展产业或在已被征收土地上和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发展种植(养殖)的项目一律不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