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4030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文号 | 浏览量 |
平达乡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
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保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保山市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保地灾指办〔2024〕7号)《龙陵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杏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平达乡实际,制定平达乡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昭通市镇雄县“1·22”山体滑坡的经验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为提高工作准确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到有认识更要有行动、压责任更要扛责任、有措施更要有结果,坚决打好地质灾害防范主动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属地首要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个人的防护责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经常半夜惊醒”的警觉性逐一落实落细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和排查整改责任,抓紧排查整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于2024年2月29日--5月20日组织开展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
各村(社区)全面动员部署,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扛牢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覆盖开展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
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临时工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特别是工程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厂、拌合厂及预制厂选址是否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及其防治措施,有关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参建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调查评估、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防灾减灾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减轻、控制和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重点对在建及营运的公路、铁路沿线及其施工区、生产生活区周边斜坡、沟道等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二是重点对在建及投入使用的水电站、输变电与油气管道水库等能源、水利设施的坝址周边、库区岸坡、管线沿线、施工营地、临时施工道路及临建工程区周边斜坡、沟道等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三是重点对旅游景点景区、农家乐及新建和在建的旅游景点景区周边斜坡、沟道等进行隐患排查。
四是重点对在建及已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周边斜坡、沟道等进行隐患排查。
五是重点对城镇建成区及工程建设活动区周边山坡及河道岸坡等进行隐患排查。
六是重点对位于陡坡、陡崖、陡坎、沟口、沟内、沟边的居民点、施工营地、农业生产区和临时设施等进行隐患排查。
(三)全覆盖开展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及非煤矿山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工区、生活区、办公区选址是否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及其防治措施,有关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与采矿活动有关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调查评估、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防灾减灾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减轻、控制和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风险隐患。
重点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重点对已关停及正建、运营工矿企业的生产区、开采区排土场、渣场、尾矿库及通行道路等进行隐患排查。
二是重点对矿山采空区或地表移动盆地线周边的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进行隐患排查。
三是重点对矿山开采区和尾矿库周边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进行隐患排查。
四是重点对矿山生活区、办公区和生产加工区厂房选址否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情况等进行隐患排查检查。
五是重点对矿山影响区周边村庄、道路、农田等变形情况进行隐患排查。
六是督促工矿企业对是否越界开采进行自检自查。
四、工作制度
(一)工作联络制度
各村(社区)、乡直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本辖区和由本单位监管的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适时向乡地质灾害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好本单位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应对工作情况跟踪梳理和分析总结,加强与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二)调度通报制度
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适时对辖区本行业部门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应对工作进行调度,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范工程领域和矿山领域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有关工作,动态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巡查排查与应对处置情况,及时通报并向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三)挂钩联系制度
建立挂钩联系工作机制,由各挂村领导和包村单位对全乡10个村(社区)进行挂钩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
(四)包保责任制度
各村(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力推进以村(社区)为单元,以小组为网格,以乡级分管挂钩领导为网格责任人、村委会书记为网格管理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为网格专管员、地质灾害技术支撑队伍为网格协管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双控区巡查员、小组长及群众为网格巡查员的“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制度。采取乡级分管挂村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班子成员包组、小组长包户构建“一点多员”的管理责任制。登记排查台账,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部门职责区分责任上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五、工作安排
2024年2月29日--5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根据“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排查。于2024年3月12日前,将全面排查情况上报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平达自然资源管理所。
第二阶段: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落实有关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整改情况上报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阶段: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针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各村(社区)要将地质灾害安全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动态巡查监测,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负其责
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负巡查排查整改责任。
(二)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时刻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发展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