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88-X/2026040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4-01 |
| 文号 | 浏览量 |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为切实做好临床用血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和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充分发挥我镇干部职工、企业单位及群众“互助友爱、乐于奉献”的良好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现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正式发出倡议: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的热心人士一起加入无偿献血队伍,积极挽起衣袖献出热血,传递一份爱,温暖每颗心,用爱心同谱幸福曲,用热血共筑健康梦,献出可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献血须知:
一、献血时间与地点献血时间:2026年4月10日8:30—13:30 献血地点:象达镇侨乡广场
二、献血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血液质量,凡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在献血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年龄在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50kg,女≥45kg。
(三)身体健康、无慢性病、传染病、系统性疾病及高危行为。
(四)采血量每次200ml-400ml,献血间隔时间6个月。
(五)献血前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或献血证。
(六)为提高血液质量,献血前3-4天不能饮酒,前一天晚上忌油腻食物,献血当天保证充足睡眠,早晨吃稀饭、馒头、素面条等几种食物,禁吃其他食物。切记不能空腹献血!
(七)献血者近一周内不感冒不吃药,女性不在生理期前后三天内献血。
(八)献血后观察15分钟左右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