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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20250306-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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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碧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碧寨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碧寨乡人民政府制定了《碧寨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碧寨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依法治火,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破解“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突出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森林草原火灾。根据国家、省、市、县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开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为核心,以《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保持高度“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在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常规工作基础上,成立专班,开展野外火源排查、巡查,从严从快查处野外违规用火。通过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普遍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意识,从源头上管住野外火源,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物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任务

乡级成立1个指导组、2个巡护组、2个办案组。

(一)乡级指导组

组 长:毕加奎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春艳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 员: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碧寨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抽派组成。

工作任务:指导各村及各巡护组开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

(二)乡级巡护组

第一组

组 长:王学权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碧寨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巡护梨树坪村、摆达村、碧寨村、滥坝寨村、中寨村、麦子坪村、杨梅田村。

第二组

组 长:严志荣 碧寨司法所所长

成 员: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碧寨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巡护新林村、天宁村、三家村村、半坡村、坡头村。

各巡护组常态化开展巡护工作,清明节前完成1轮巡护,巡护结束后,将巡护登记表及工作开展情况报乡森防指办公室。

(三)乡级办案组

第一组

组 长: 茶晓江 碧寨派出所所长

成 员: 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碧寨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工作任务:负责刑事案件的查处。

第二组

组 长: 鲁兴杰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 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碧寨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工作任务:负责乡级巡护组发现的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三、实施要求

(一)时间要求。从3月1日开始至5月15日。

(二)责任单位。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碧寨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1.巡护林草区野外火源。严格查处林草区及周边未经批准、无防范措施的野外违规用火,做到见烟必查、见火必究,违规必处,以碧寨乡居住区面山地段、各公路沿线、大面积人工针叶林区、阔叶林区、干热河谷地区、林农林牧结合部等为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巡护。

2.强化宣传教育。巡护组人员要身着制服、迷彩服、护林马甲、佩带相应标志,巡护车辆要设置“森林草原防火巡护”标识,充分利用车载扩音器、村寨广播、微信群、集市、学校、村组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群众采用割除填埋林缘可燃物、错开高火险期烧除的方式搞好生产,切实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野外火源管控氛围。

3.深入开展督促指导。重点督促指导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禁火令)执行情况,扑火队伍到位、培训、机具、战备及检查站(卡点)、护林员在岗在状态和巡护情况,确保各专兼职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专项行动要求

1.科学组织实施。各村、乡级各单位要及时安排部署指导巡护,高火险期全程启动专项行动。

2.强化案件查处。乡级巡护组在巡护中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要及时制止、采集当事人信息及现场用火证据,按照“就近就便”和“属地管理”原则,达到刑事案件的交由碧寨派出所处理,属行政案件的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并且加强案件的跟踪问效。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违规用火的个人,一律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机构不得擅自变通、降低处罚标准和以村规民约代替行政处罚,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的高压态势。

3.强化工作措施。防火检查卡点要做到合理安排,做好“防火码”入山登记检查,暂扣火源、火种。组织乡级扑火队、乡级半专业扑火队、村级扑火队及驻村工作队员结合辖区野外火源的特点和规律,强化夜间和林农(牧)结合部等火灾易发时段、地段的巡护,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4.明确任务分工。乡级指导组负责指导辖区内巡护,各巡护组及各村负责区域内的巡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落实人员、防火器材、车辆等必要保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各村、乡级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如出现不作为,不及时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对野外违规用火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的,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委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