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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5042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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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镇安镇野外违规用火案例通报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其中:2025年3月1日至5月15日为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在此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现将镇安镇违规野外用火案例进行通报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坚决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共同维护镇安镇生态环境安全。

2025年4月21日晚21点45分,村级巡护时发现大水沟村民张某某在旱坝田野外违规用火,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张某某进行处罚。

目前,全镇处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

请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因一时疏忽引发森林火灾,

不仅会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

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顶格处理,广大群众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可向镇安镇人民政府或镇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