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76-7/2026051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
| 文号 | 浏览量 |
当前我县降雨逐渐增多,气候温润潮湿,山林、田间野生菌类即将进入生长旺季,群众采食、购买、食用野生菌高峰期即将来临。野生菌种类繁多、毒菌隐蔽性强、鉴别难度大,误食剧毒野生菌中毒发病急、病情重、死亡率高、救治难度大。为切实筑牢风险防线,提前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食用野生菌安全风险发布提前预警如下:
一、严守“三不”底线,坚决杜绝盲目采食。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随意采摘、不盲目购买、不冒险食用来源不明、辨识不清的野生菌。摒弃“凭老经验辨菌”“高温煮熟可去毒”“大蒜银器验毒”等错误认知,剧毒野生菌毒素耐高温,蒸煮油炸均无法破坏,切勿心存侥幸采食野生菌。
二、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全县餐饮单位、农家乐、小吃店、网络餐饮经营户、农村小作坊及农村集体聚餐承办方,要提前开展自查,严禁加工、售卖、承接加工来源不明、有毒有害野生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提前规范食材采购,严防有毒野生菌流入餐桌。
三、强化家庭风险防控,提前做好科普提醒。倡导家庭尽量不食用野生菌。若后期确需食用,务必通过正规市场购买常见、可辨识的安全野生菌,做到炒熟煮透,不多种菌类混吃、不饮酒同食;老人、儿童、孕妇、体质虚弱人员尽量不食用野生菌。
四、健全应急处置准备,畅通救治渠道。各乡镇、卫健部门提前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值守准备,畅通基层救治通道。一旦食用野生菌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幻觉等不适症状,要立即催吐,第一时间就近就医,并留存剩余菌样,便于精准救治。
五、压实属地部门责任,前置排查宣传防线。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前开展进村入户宣传警示,做好山林、集市、重点场所巡查管控;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卫健等部门靠前部署,开展源头管控、市场排查和科普宣传,严厉打击售卖有毒野生菌行为,全力防范群体性中毒事件。
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郑重提醒:珍爱生命、远离毒菌,提前防范、不采不食不明野生菌,守住饮食安全底线。
特此通告
龙陵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