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5090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相继开学,为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让广大师生吃得健康、吃得放心,保山市市场监管局为大家带来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持续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强化人员管理
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督促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健康卫生,工作衣帽整洁,规范佩戴口罩,不得披散头发、留长指甲、做美甲、佩戴外露首饰。
三、开展风险排查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学前集中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清洁、消毒。加强食堂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保持空气畅通。落实好每个岗位卫生要求,及时清理餐厨垃圾,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四、规范清洗消毒
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健全制度,确保正常运行。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清洗消毒操作流程,及时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工具、容器严禁使用。
五、规范加工操作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按规定索证索票并进行检查。防止交叉污染,烹饪时做到烧熟煮透。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加工制作发芽土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六、严格备餐和留样
对备餐区、分餐区的台面、地面、空气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减少提前上菜时间,做好饭菜遮罩,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对每餐次、每个品种的食品均应留样,留样量不得低于125克,使用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留样,并使用专用冷藏设备(留样柜)在0-8℃冷藏条件下存放不低于48小时以上。
七、强化科普宣传
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尽量少食或不食“高盐、高糖、高油”等食物。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食品安全无小事,健康生活从你我做起!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以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精神迎接新学期的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