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50812-00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8月21日9时0分,在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陵县龙山镇兴农路延长线)三楼会议室对龙陵县龙山镇行者土特产经营部涉嫌提交虚假经营场所证明材料骗取市场主体登记和生产、销售侵犯“高黎贡山”注册商标专用权茶叶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5年8月21日前向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提出书面申请。
请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2025年8月12日至8月20日(周一至周五每天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介绍信函到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政策法规股向本机关办理听证报名手续。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的公民须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向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成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4.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赧昌炳 电话:0875-6128843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