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9-0705025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0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关于对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岳加强代表

你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离职村干部关爱机制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龙陵县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简称:小乡干部)享受民政局发放的定期补助,原村公所聘用制干部享受定期补助。2000年8月,村级体制改革以后离职的村干部均没有补贴。离职村干部一直是我们关心、关注的群体,2017年以来,县委组织部连续3年将任职10年以上且生活困难的离职村干部纳入春节慰问对象。同时,积极收集、受理离职村干部关于建立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机制的诉求,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相关政策的制定,因涉及面广、财政困难等原因,县级层面还无法解决,有关政策需由上级统一制定。目前,我们已通过乡镇对离职村干部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进一步摸清离职村干部底数,待有关政策明确后,我们将及时落实。

感谢你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2019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