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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9-0705020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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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对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王艳春代表

你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项支持镇安镇芒告村村级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部办理。我部于6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到芒告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答复如下:

芒告村村级活动场所于2005年建盖,砖木结构,房屋简陋,功能布局不合理,离标准化的村级活动场所有较大差距。近年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上,实施了大量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但因县财政较为困难,仍有较大的项目资金缺口无法解决,暂时没有项目资金对芒告村村级活动场所改造提升予以支持。

下步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将积极协调各类项目资金,统筹解决芒告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问题,推动项目尽快立项并实施建设。

感谢你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2019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