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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9-0705019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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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对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杨敏亮代表:

你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项支持镇安镇户帕村村级活动场所迁建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部办理。我部于6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到户帕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答复如下:

户帕村大部分村组已搬迁到三岔路新村,原村级活动场所附近已没有多少农户,为更好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村“两委”暂时租借了公路段位于邦别社区的场地作为办公场所,拟新建村级活动场所选址已确定,但缺少项目资金支持。近年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上,实施了大量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但因县财政较为困难,仍有较大的项目资金缺口无法解决,暂时没有项目资金对户帕村村级活动场所迁建予以支持。

下步工作中,县委组织部将积极协调各类项目资金,优先解决户帕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问题,推动项目尽快立项并实施建设,为户帕村党总支凝聚、服务党员群众提供重要的阵地保障。

感谢你对我部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