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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rmzfbgs/202507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龙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5-07-18
文号 龙政办发〔2025〕1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龙陵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好龙陵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培训目标,结合龙陵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龙陵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17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产业带头人)培育42人,粮油作物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育75人。培训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学员参评率不低于90%,通过培训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龙陵县的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龙陵县范围内年龄16至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人员,以基层组织、乡村产业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或骨干、家庭农场主、种植大户、电商积极分子为主。

三、重点任务

(一)粮油作物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育。举办培训班2期,共培育75人。围绕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龙陵县主要粮油作物及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开展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培训,提高粮油作物和重要农产品单产和品质。针对水稻种植,加强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水稻机插秧技术以及稻瘟病防控技术培训;对于玉米种植,重点培训合理密植、精准施肥以及玉米螟等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对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营销、加工、绿色发展等知识进行培训。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产业带头人)培育。举办培训班1期,培育42人。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涉农企业经营者等为重点对象,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农村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考察、专家讲座等方式,学习先进运营模式和管理经验,拓宽产业发展思路,提升产业经营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培训时间。2025年7月启动,11月底前完成。每个培训班原则上理论学习不少于40个学时,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外出参观学习不低于7天。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

(二)培训内容。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中规定的培训内容、技能要求、学时分配、培训实施与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未明确的内容参照省、市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农业农村局领导或培训单位领导讲授行政第一课制度,邀请省市县专业技术人员及本土专家讲授专业知识,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知识纳入培训必修课,开展互动交流学习等,培训结束开展线上评价。

(三)培训方式。根据实训实操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的要求,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训模式,强化分类指导,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送教下乡、加大实地(基地)案例教学、开展技术培训跟踪服务。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优化时段开展集中学习,利用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实行班级管理,选好配强班主任,成立班委会,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四)项目验收。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班结束时组织参训学员进行考试。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在培训结束后通过检查培训档案、学员抽查等方式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五)跟踪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要适时对参训学员进行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参训学员人数6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精准遴选培育对象,严格参训学员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切实保障培育质量。

(二)严格信息公开。龙陵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通过农业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贴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政策和工作典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党的惠农政策,积极主动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附件:龙陵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附件

龙陵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资金来源

中央农业相关转移资金46万元,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9万元,合计55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内容

经费

(万元)

备 注

(一)培训师资费用

教师授课费

3

邀请省、市、县专业技术人员及本土专家授课,按照不同职称级别支付费用,如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中级技术及以下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

培训教师交通费

0.6

授课教师交通费用

(二)培训资料及用品

培训教材、讲义印刷费

3.1

教材及相关资料费

学员网课费

1.5

学员网上学习费

(三)场地及设备

培训场地租赁费用

2.8

开展理论教学、实习实训、交流实践等活动的场地租赁

(四)学员培训相关费用

租车费

13.2

学员外出参观交流学习及实践租车费

伙食费

13.69

学员理论学习及外出参观交流学习伙食费

住宿费

13.2

学员理论学习及外出参观交流学习住宿费

保险费

0.35

学员外出参观交流学习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

跟踪服务费用

2.75

教师跟踪服务差旅费

培训耗材
0.81学员学习用品如:笔记本、笔、布标、实训耗材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