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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19-0710077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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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龙陵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李超、赵总恩代表:

根据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占地面积狭小,业务用房不足,停车场地十分拥挤等现状和镇安镇目前及未来人口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确实需要进一步加强镇安镇中心卫生院的建设。在2018年龙陵县人民政府就将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镇安镇人民政府也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目前前期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根据卫生院实际需求进行修编,今年内可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医疗流程评审。鉴于“十三五”期间,国家不再对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予以支持,因此该项目目前仅能依靠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或融资贷款实施建设。目前受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政策影响,各级人民政府融资艰难,医疗机构本身不得举债建设。但龙陵县卫生健康部门会继续牵头合理规划项目建设计划,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各级项目及资金支持,全面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在项目资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实施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建设。

因为龙陵县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还处于刚刚脱贫,镇安镇城镇化水平还不高,乡镇卫生院升格为县级医院暂时还不现实。除了需要解决机构编制、人员编制、财力保障、医保政策调整等基础性问题外,医院的等级也将定位为二级医院,医院的等级评审同样需要解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重重困难。虽然目前存在诸多困难,但我县远期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修编时会重点考虑本建议的内容,在综合条件具备时落实医院等级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