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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rmzfbgs/20251211-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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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政策解读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期公布了《龙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2022年6月,云南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同步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6月修订发布了《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保山市、龙陵县相继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龙陵县在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础上进行调整更新,修订形成龙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机关为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依法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许可事项,不再列入本清单;由于中国人民银行龙陵县支行机构改革情况,取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许可事项,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规范许可事项名称。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许可事项名称。

(四)调整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和我县机构改革情况,将“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事项实施机关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事项实施机关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县人民政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许可事项实施机关由县国防交通办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调整为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将“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由县林业和草原局调整为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由“县级电影部门”调整为“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将“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由县边境管理大队调整为龙陵边境管理大队;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整为县消防救援局。

(五)调整许可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调整了24项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三、有关要求

文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清单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