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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31128-0001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1-28
文号 龙政任〔2023〕9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人事工作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鸿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关于李鸿同志任职的通知》(龙委〔2023〕249号),经中共龙陵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李 鸿 任龙陵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2年)。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