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0-1204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保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保河长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龙陵县组织开展流域面积为50—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已完成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的1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现将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
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联系人及电话:朱润萍 0875-6121113,电子邮箱:bsllxhzb@126.com。
附件:1.龙陵县河湖管理工范围划定成果图
2.龙陵县规模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汇总表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