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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0-1201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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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有色金属行业存在问题整改验收结果的公示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8〕43号)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有色金属行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函》(云工信函〔2020〕20号)要求,龙陵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督促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逐条进行整改。2020年6月3日,龙陵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龙陵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勐糯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对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现场核查和材料核实,验收结果为: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基本完成整改任务,达到销号条件,通过县级验收。2020年6月5日,龙陵县人民政府申请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特此公示。

附件: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验收的请示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