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0-11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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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6月8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工商联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8日晚上,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工商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学习教育。结合县工商联实际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中共龙陵县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 年学习安排计划》进行专题学习,9月29日,在凯龙酒店召开了龙陵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九届第四次执委会,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12日、26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11月16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另外并利用每周一及每月的党员活动日进行日常学习,并注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宣讲。10月21日党组书记带队深入镇北社区、龙陵县振兴茶厂、意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宣讲活动,把开展宣讲活动与深入企业所期、所盼、所想和挂钩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盼望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与自强诚信感恩结合起来,在宣讲中进一步做优做实各项服务工作。三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做好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在10月份星期一学习例会上,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做好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工商联和商会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促进新时代工商联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的迫切需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解决‘三门三山’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关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区分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做到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人员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先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会上主要领导要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规范决策过程。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做到会前沟通、会中商量、会后执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9月30日,召开了龙陵县工商联党组扩大会议,会议针对巡察组巡察工商联反馈意见进行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时限。二是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严格执行龙陵县工商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和龙陵县工商联党政班子决策制度议事规则。10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议事决策制度和龙陵县工商联党政班子决策制度议事规则。会议明确,要严肃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同时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全程纪实要求,将每一位参会人员的发言重点和要点记录清楚、完整,做到要素齐全、记录规范,真实体现会议全过程。
(三)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严格按要求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工商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10月、11月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条例,党组书记进一步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在10月12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题为《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工商联事业新发展》的廉政党课。工商联党组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和干部队伍建设,虚心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完善,深入推进县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四)关于“制度落实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一些不适用的制度进行完善、修改、废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县工商联会议制度》中规定的主席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于常务副主席被抽派到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无法按规定开展相关会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会议制度要求落实。《培训管理制度》中规定每年对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组织财务管理,该制度由于受工商联人员少,财力薄弱限制,我单位通常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市联举办的相关培训,按市联要求可不再另行单独培训,所以经班子研究讨论废止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由于我单位已不存在公车,没有及时废止该制度,经班子讨论及时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了废止。
(五)关于“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严格按照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要求,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分别于10月19日、21日、11月1日,党组书记带队深入挂钩村、户,和挂钩村一起研究部署,决定利用大喇叭五天开展一次人居环境督促,并继续坚持保洁员每天清扫一次制度,共同做好脱贫攻坚及各项重点工作。并分别到8户挂钩户家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督促抓好人居环境工作,通过开展教育、督促,挂钩户人居环境得到提升,干净整洁成为常态,切实抓出成效。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学习制度。通过每月“党员日”活动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学习,努力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工会的建设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二是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和责任安排,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三是加强阵地管理。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照责任分工,逐一落实,逐一解决。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指导联系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不力”方面的问题。
坚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配合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指导好非公企业党建基础工作。已推荐龙陵凯龙假日酒店、龙陵县川渝商会、龙陵县云河石斛党务工作人员到大连理工大学进行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痕迹材料管理、健全基础台账,确保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的规范开展和有效落实。
(三)关于“工作力量不足”方面的问题。
经县委统筹安排,由县政协一位副主席兼任县工商联主席,县委统战部一位副部长兼任党组书记,还配备了常务副主席和一名二级主任科员以及一名四级主任科员,目前人员配备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履职尽责方面已得到基本改善。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三、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建立健全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永葆初心本色,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二是县工商联党组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组班子率先垂范,加强对干部职工从严教育。特别是我单位财务不独立,需由一名报账员到统战部报账,经班子讨论研究决定由综合股负责人杨林政担任报账员,财务审核由杨林政审核,分管领导由党组书记审核,主要领导审批项在常务副主席王婷婷被抽调上海期间由主席闫双芹代为审核。严格按照财务审计要求程序完成报账工作,杜绝出现廉洁方面问题,每年党组书记向报账员杨林政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次以上。
(二)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乏力”方面的问题。
县工商联主动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汇报思想、工作,主动邀请参加县工商联召开的重要会议及“三重一大”会议。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相关财务管理知识及各种财务文件制度,使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报销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从而提高财务管理认识,提高工作水平。对于2019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会议费已经找出会议通知附在凭证后面。
(四)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方面的问题。
一是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由于本单位财务由统战部代管,加之领导干部和职工对《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标准》的文件精神没有吃透,出现违规报销差旅费3900元的情况,经2020年9月28日巡察反馈会后,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于2020年9月30日进行了全部清退,并于当日存到了统战部零余额账户。并于2020年10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等4个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15〕17号)《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龙办发〔2016〕62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0种表现形式》等相关办法规定,确保做到吃透文件、在今后严格按规定报销各种相关费用。二是公务接待中陪同人数超标问题。因为当时接待的是全国工商联领导,有市、县领导和部门领导参与接待,导致陪同人数超标,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龙陵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单据必须有公函或电话记录、接待审批单、接待发票等单据,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报销制度;三是二类会议发放文件袋、笔记本和笔的问题,工商联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龙陵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报账单据的层层审核把关力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五)关于“对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政策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贷免扶补”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的相关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以做实做细的原则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回访跟踪服务。二是持续做好微型企业的后续服务、对2015年—2017年扶持的130户微型企业存续经营情况、注销情况、带动就业人员中有无公职人员情况进行了再梳理、再排查,建立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工作开展记录。通过排查,130户微型企业中有59户因经营不善注销了企业,注销流程严格按照《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在获得扶持满2年后可以注销的原则进行了注销。无提前注销的情况发生。工商联将继续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各项扶持政策,为我县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营商环境,积极发挥好工商联桥梁和纽带作用。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121505;邮政信箱:龙陵县委党校四合院内;电子邮箱:llgslbgs@126com。
中共龙陵县工商联党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