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9-053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5-31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3月31日,龙陵县公安局治安查缉队在龙陵县龙山镇二关公开查缉,查获锯材柚木一车,合计39.9329立方米,后移交我局调查处理。具体查获物品如下:
1.号牌为豫CG5886豫CR162挂,货车车厢内装有39.9329立方米锯材柚木。
以上物品查获现场无货主,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我局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发布公告。限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我局刑侦中队(地址: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院内,电话:0875-6120596)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龙陵县森林公安局
二O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