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9-0404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4-04 |
文号 | 龙政发〔2019〕13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8〕23号)和全省、全市推进旅游革命动员大会精神,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结合龙陵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三个定位”要求,
结合龙陵实际,紧抓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发展,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构建旅游诚信体系、提升旅游供给能力、完善旅游管理机制为发展目标,精心打造“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三张旅游品牌,丰富产品供给,强化市场营销,夯实公共服务基础,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推动“旅游革命”,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旅游产业,推动龙陵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力争实现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突破4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55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龙陵县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超过2万人,带动间接就业
10万人。创建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2个,把龙陵建成以抗战遗址遗迹寻访、温泉养老养生体验、黄龙玉珠宝玉石购物及生态自然风光游赏为支撑的全域休闲度假健康旅游目的地。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1﹒严厉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深入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龙陵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逃税,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购物店依法予以关停,坚决根除“不合理低价游”。(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配合;长期坚持)
2﹒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旅游、市场、公安、发改、税务、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合作,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查处涉旅案件,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强迫交易、偷逃税、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酒托”“药托”“游托”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税收征管,对全县所有涉旅企业全面推行税控系统,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不合理低价游”,从源头上堵塞偷逃税漏洞,有效斩断灰色利益链条。(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税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配合;长期坚持)
3﹒加强涉旅治安管理。公安机关要在A级景区管辖派出所加挂旅游警察中队牌子,推动重点旅游景区设置警务室并充实人员,完善旅游景区、涉旅场所、游客集聚区治安管理,科学部署警力,强化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和处事率。公安、市场、旅游、发改、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旅行社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走访巡查和安全检查制度。要在重点旅游景区、旅客聚集场所公布报警电话,及时处置涉旅警情。加强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对涉旅违法犯罪活动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税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配合;长期坚持)
4﹒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强化正面信息发布和推送,利用互联网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形象维护和产品营销。宣传、旅游、公安、信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第一时间对涉旅舆情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化解网络舆情,加强以案说法、案例剖析,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批的效果,充分展示“旅游革命”工作成果。(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5﹒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压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普及旅游安全事故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政企应急预案衔接与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监测与信息发布,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强化安全应急演练,加大涉旅事故预防与救援能力建设。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旅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强化对客运索道、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安全监管。完善旅游安全保险体系,落实旅游企业责任险,完善旅游应急保障保险体系。强化气象预报及地质灾害防范,深入排查整治旅游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信息报送、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规范旅游生产安全事故、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与舆情管控。(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二)构建旅游诚信体系
6﹒加强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监管。加强对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旅行社审批、团队审批、导游业务、执法管理、案件管理、电子合同、投诉系统、权限管理业务运用和监管。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须制作和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载明团队运行路线、停留地点和时间等信息,告知团队全体游客,上报统一管理平台,以便于通过扫描电子行程单二维码进行查询。接待旅游团队的客运车辆须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行程计划书行驶。通过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游客安全和接待服务规范。未按行程计划运行的旅游团队,对有关旅行社、导游和客运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职能各自负责;长期坚持)
7﹒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运用“龙陵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市场监管、旅游部门做好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实现发改、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拓宽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推进旅游信用信息共享,形成覆盖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建立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采用10分制记分,对在我县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导游、旅游景区、旅游餐饮企业、旅游住宿企业、旅游车公司等涉旅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诚信评价,形成优胜劣汰机制,诚信评分公开发布,作为政府监管依据,并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提供参考。对诚信分高的予以宣传、推荐、奖励;对诚信分低于6分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诚信分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停止经营活动。加强舆论监督,逐步构建包括旅游诚信服务记录、评价、激励、惩戒的信用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手段,推动形成约束性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将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纳入旅游行业信用数据库系统,促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旅游信用体系框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8﹒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大力宣传实施《龙陵县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旅游景区创A,旅游服务质量评星和旅游企业创品牌,形成不同地域层次和不同领域的旅游品牌体系。参照国际旅游市场的通行规则和服务标准体系,推行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行社等有关行业的国际服务标准、国际质量认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标识系统和外语环境建设,促进旅游经营管理、服务设施和服务技能与国际接轨。到2020年,逐步形成完善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长期坚持)
(三)提升旅游供给能力
9﹒打造品牌旅游目的地。以打造成为国家级园林县城、5A级景区标准生态旅游城市、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发展,积极创建云南旅游名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特色村和美丽乡村,加快开发温泉、湖泊、山地、森林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推动全县传统度假产品向中高端休闲疗养和康体养生方向转变。到2020年,力争建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以上旅游名镇、2个万亩农业观光园,建成10个旅游特色村和10个美丽乡村,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旅游者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协调推动;长期坚持)
10﹒升级打造精品旅游景区。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完善配套,扩展功能,提升改造传统景区,创建高A级景区,包装储备后备景区。推进旅游景区重点项目建设,按5A级景区标准全力推进龙陵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按4A级景区标准全力推进松山、龙江特大桥建设,不断提升全县旅游景区品质和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力争创建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2个。(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11﹒积极开发康养旅游产品。依托丰富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生物保健、温泉康疗等特色旅游资源,加快发展医药康疗、运动康体、休闲养生等康养旅游产业,抓紧高黎贡龙腾湖田园综合体、镇安温泉、三关温泉颐养新村、石斛小镇等一批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积极支持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把康养旅游培育成为全县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为打造龙陵“健康生活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协调推动;长期坚持)
12﹒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突出技术革新、绿色环保,提高城乡旅游厕所管理维护水平,到2020年,在全县主要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新建、改造30座以上A级旅游厕所。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建设管理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按职责和计划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
13﹒完善自驾旅游线路服务配套。围绕省确定的“保瑞姐-滇缅跨国风情自驾之旅”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积极建设涉及龙陵的项目,努力将龙陵段建成该条自驾线路上的特色和亮点。积极融入“东方黄石公园”建设,重点培育打造古城山科考、龙川江风光、红色经典旅游线路、滇缅公路、怒江峡谷走廊、小黑山观鸟摄影6条精品旅游自驾或徒步线路,全面提升道路通达条件,打通影响重点旅游线路的断头路、瓶颈点,完善沿线休息站点(接待设施),以及标识标牌、旅游厕所、观景平台、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站点、加油站、汽车租赁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通信网络信号覆盖,推出具有龙陵特色的“最美”旅游线路。(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和计划推进;长期坚持)
14﹒加快汽车旅游营地建设。按照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汽车旅游营地数字化规范》和《汽车旅游营地建设配套支持政策》要求,加大对汽车旅游营地建设管理的指导,争取各级在营地项目立项审批、用地供给、金融服务等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各乡镇依托地理区位和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合理规划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汽车旅游营地。鼓励发展落地自驾、异地租还车、分时租赁车等新业态,不断完善自驾露营旅游产品体系。到2020年,完成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沿线八零八汽车营地、龙江特大桥营地建设,引进品牌汽车租赁公司在龙陵设点,在县内旅游市场投放各类旅游租赁车100辆以上。(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15﹒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功能。以餐厅、厕所、停车场、便利店、4G网络、绿化景观、建筑外观风貌为重点,推进龙陵高速公路服务区景观化建设,推动龙江特大桥龙陵岸服务区建设。202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4G网络全覆盖、旅游厕所达到3A级,力争有1个品牌连锁餐饮店或1个本土特色餐饮店,将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成为龙陵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等部门配合;按照计划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
16﹒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龙陵旅游集散中心的规划建设,完善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体系。在车站、高速出入口等重要交通节点和重点旅游景区(点)、商务中心区等游客集中区域,设立龙陵旅游咨询台,提供便捷服务。健全乡村旅游集聚区、特色村镇等旅游集散咨询服务功能,逐步形成旅游集散咨询体系全覆盖,有效提供游客集散和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咨询服务。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重点提升高速、国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完善通往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A级以上景区的主要道路和连接线指引标识系统,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协调并规范跨区域旅游交通指引标识、乡村公路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的制作与设置。(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17﹒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旅游企业。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旅游投融资力度。持续加大对国际国内著名旅游投资商、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进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或民营企业集团和投资机构,以及国际性的旅游营地管理公司、健康管理服务公司、赛事营运公司、户外运动公司、养生养老机构,全面参与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整合,培育县内旅游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精品度假酒店、旅游交通运输、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等旅游要素企业。依托知名品牌旅游企业的进入,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做到引入一个项目、引进一个企业、带来一批人才,全面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金融办公室、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配合;长期坚持)
18﹒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紧紧依托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按照省级平台每一阶段提出的需求对接清单,精准对标对表,采集、整理、提供和传输龙陵旅游数据信息,确保“一部手机游云南”龙陵版块高效运营。建设龙陵智慧旅游数据库,推动景区资源和名店、名馆、名品等资源要素上线,实现直播、导游导览、一码通等平台功能在A级景区全覆盖。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智慧旅游企业、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为游客提供方便的智慧化服务。统筹推进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景区景点、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以游客需求为中心,提供全程化服务,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四)重构旅游管理机制
19﹒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快旅游行业协会的建设,强化协会自律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专业评价、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活动,服务会员、严格管理,推动形成约束性行业自律机制;发挥协会联系政府部门、服务会员、推进行业自律的优势功能,建立竞争有序、诚信自律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县民政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长期坚持)
20﹒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旅游综合监管,服务全域旅游。按照“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配齐配强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指挥,构建全县旅游市场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指挥调度体系,及时处置各类涉旅事务。加强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旅游警察队伍、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旅游监管履职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乡镇旅游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政府督查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长期坚持)
21﹒构建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依托12301平台、云南旅游综合监管处理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健全“1+X”(“1”为县级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X”为涉旅企业)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加快建立与“一部手机游云南”相适应的投诉受理机制,优化工作程序,加快处结时效,提升游客满意度。在全省统一的投诉处置平台上,县级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及时响应、指导被投诉人快速处置游客投诉事宜,并以投诉人的满意度和投诉处置时间作为评价投诉处置效果的主要指标。县级指挥中心的投诉处置工作,都在上级指挥中心监管下进行。每一次投诉的处置情况在系统平台上完整记录。(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新闻办办公室、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配合;长期坚持)
22﹒强化旅游综合监管考评。每季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效能进行考核评价,重点对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涉旅投诉案件处置效率、发生涉旅负面舆情、发生涉旅安全事故、游客投诉率、旅游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配合;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是统筹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本地旅游转型升级推进工作。从2019年起,要加大对旅游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县、乡镇财政每年都要安排旅游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旅游宣传营销、旅游规划、旅游市场整治、旅游智慧化信息化、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发改、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扶贫、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整合项目资金,推进旅游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完成工作情况好的部门和乡镇给予表扬,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乡镇进行通报,旅游转型升级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及相关部门配合)
(三)改革创新,优化环境。将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优先旅游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用地供给,探索建立旅游用地分类供给方式,采取点状供地、零星供地、单独选址、弹性年期出让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灵活政策;对立项2年仍未开发,以及投入强度明显低于协议约定的项目,依法依规收回资源使用权。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重点支持旅游项目前期工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推介,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基金注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招商引资旅游项目,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审批服务代办制。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业,着力培育龙头旅游企业,打造品牌旅游企业,推动支持旅游企业上市。(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统筹推进,加强协调。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旅游转型升级工作调度会议,协调解决旅游转型升级中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推进情况。(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附件:1.龙陵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重点任务
2.龙陵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重点项目
附件1
龙陵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重点任务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时间 |
1 | 深入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龙陵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逃税,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购物店依法予以关停,坚决根除“不合理低价游”。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2 | 加强执法合作,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查处涉旅案件,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强迫交易、偷逃税、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酒托”“药托”“游托”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税收征管,对全县所有涉及企业全面推行税控系统,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不合理低价游”,从源头上堵塞涉旅企业的偷逃税漏洞,有效斩断灰色利益链条。 | 县公安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税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3 | 公安机关要在A级景区管辖派出所加挂旅游警察中队,推动重点旅游景区设置警务室并充实人员,完善旅游景区、涉旅场所、游客集聚区治安管理,科学部署警力,强化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和处事率。公安、市场、旅游、发改、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旅行社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走访巡查和安全检查制度。要在重点旅游景区、旅客聚集场所公布报警电话,及时处置涉旅警情。加强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对涉旅违法犯罪活动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 | 县公安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税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4 | 强化正面信息发布和推送,利用互联网积极开展旅游品牌形象维护和产品营销。宣传、旅游、公安、信访、市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第一时间对涉旅舆情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化解网络舆情,加强以案说法、案例剖析,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批的效果,充分展示“旅游革命”工作成果。 | 县委 宣传部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5 | 全面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压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普及旅游安全事故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政企应急预案衔接与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监测与信息发布,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安全应急演练,加大涉旅事故预防与救援能力建设。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旅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强化对客运索道、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安全监管。完善旅游安全保险体系,落实旅游企业责任险。完善旅游应急保障保险体系。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深入排查旅游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信息报送、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规范旅游生产安全事故、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与舆情管控。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6 | 加强对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旅行社审批、团队审批、导游业务、执法管理、案件管理、电子合同、投诉系统、权限管理业务运用和监管。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须制作和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载明团队运行路线、停留地点和时间等信息,告知团队全体游客,上报统一管理平台,以便于通过扫描电子行程单二维码进行查询。接待旅游团队的客运车辆须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行程计划书行驶。通过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游客安全和接待服务规范。未按行程计划运行的旅游团队,对有关旅行社、导游和客运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
7 | 市场、旅游部门做好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实现发改、市场、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拓宽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推进旅游信用信息共享,形成覆盖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建立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采用10分制记分,对在我县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导游、旅游景区、旅游餐饮企业、旅游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诚信评价,形成优胜劣汰机制,诚信分公开发布,作为政府监管依据,并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提供参考。对诚信分高的予以宣传、推荐、奖励;对诚信分低于6分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诚信分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停止经营活动。加强舆论监督,逐步构建包括旅游诚信服务记录、评价、激励、惩戒的信用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手段,推动形成约束性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将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纳入旅游行业信用数据库系统,促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旅游信用体系框架。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 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 | 长期坚持 |
8 | 大力宣传实施《龙陵县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旅游景区创A,旅游服务质量评星和旅游企业创品牌,形成不同地域层次和不同领域的旅游品牌体系。参照国际旅游市场的通行规则和服务标准体系,重点推行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旅行社等有关行业的国际服务标准、国际质量认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标识系统和外语环境建设,促进旅游经营管理、服务设施和服务技能与国际接轨。到2020年,逐步形成完善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 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9 | 以打造成为国家级园林县城、5A级景区标准生态旅游城市、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发展,积极创建云南旅游名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特色村和美丽乡村,加快开发温泉、湖泊、山地、森林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推动全县传统度假产品向中高端休闲疗养和康体养生方向转变。到2020年,力争建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以上旅游名镇、2个万亩农业观光园,建成10个旅游特色村和10个美丽乡村,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旅游者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 |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 长期坚持 |
10 |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完善配套,扩展功能,提升改造传统景区,创建高A级景区,包装储备后备景区。推进旅游景区重点项目建设,按5A级景区标准全力推进龙陵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按4A级景区标准全力推进松山、龙江特大桥建设,不断提升全县旅游景区品质和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创建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2个。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等 | 长期坚持 |
11 | 发挥龙陵生态和气候优势,依托丰富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生物保健、温泉康疗等特色旅游资源,加快发展医药康疗、运动康体、休闲养生等康养旅游产业,抓紧高黎贡龙腾湖旅游度假区、镇安温泉、三关温泉颐养新村、石斛小镇等一批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积极支持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把康养旅游培育成为龙陵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为打造好龙陵“健康生活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 | 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水务局等 | 长期坚持 |
12 | 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突出技术革新、绿色环保,提高城乡旅游厕所管理维护水平,到2020年,在全县主要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新建、改造30座以上A级旅游厕所。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建设管理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水平。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2020年底前完成 |
13 | 围绕全省确定的“保瑞姐-滇缅跨国风情自驾之旅”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积极建设好涉及龙陵的项目,努力将龙陵段建成该条自驾线路上的特色和亮点。在此基础上,精心规划布局,重点打造培育红色经典旅游线路、滇缅公路、龙川江沿线、怒江峡谷走廊、小黑山观鸟摄影等5条精品旅游自驾或徒步线路,全面提升道路通达条件,率先打通、提升改造影响重点旅游线路的断头路、瓶颈点,完善沿线休息站点或接待设施,以及标识标牌、旅游厕所、观景平台、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站点、加油站、汽车租赁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通信网络信号连续覆盖,建设和推出具有龙陵特色的“最美”旅游线路。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 | 长期坚持 |
14 | 以全省建设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为契机,按照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汽车旅游营地数字化规范》和《汽车旅游营地建设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汽车旅游营地建设管理的规范指导,积极争取各级在营地项目立项审批、用地供给、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支持各乡、镇依托地理区位和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合理规划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汽车旅游营地。鼓励发展落地自驾、异地租还车、分时租赁车等新业态,不断完善自驾露营旅游产品体系。到2020年,完成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沿线八零八汽车营地、龙江特大桥营地建设,积极引进品牌汽车租赁公司在龙陵设点,在县内旅游市场投放各类旅游租赁车辆100辆以上。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等 | 长期坚持 |
15 | 以餐厅、厕所、停车场、便利店、4G网络、绿化景观、建筑外观风貌为重点,推进龙陵县高速公路服务区景观化建设,积极争取龙江特大桥龙陵岸服务区的开口建设。202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4G网络全覆盖、旅游厕所达到3A级,力争有1个品牌连锁餐饮店或1个本土特色餐饮店,将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成为龙陵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等 | 2020年底前完成 |
16 | 加快龙陵旅游集散中心的规划建设,完善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体系。在机场、车站、高速出入口等重要交通节点和重点旅游景区(点)、商务中心区等游客集中区域,设立龙陵旅游咨询台,提供便捷服务。健全乡村旅游集聚区、特色村镇等旅游集散咨询服务功能,逐步形成旅游集散咨询体系全覆盖,有效提供游客集散和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咨询服务。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重点提升高速、国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完善通往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A级以上景区的主要道路和连接线指引标识系统,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协调并规范跨区域旅游交通指引标识、乡村公路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的制作与设置。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 | 长期坚持 |
17 | 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旅游投融资力度。持续加大对国际国内著名旅游投资商、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进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或民营企业集团和投资机构,以及国际性的旅游营地管理公司、健康管理服务公司、赛事经纪公司、户外运动公司、养生养老机构,全面参与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整合,培育壮大市内旅游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精品度假酒店、旅游交通运输、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等旅游要素企业。依托知名品牌旅游企业的进入,探索“人才+项目+团队”“人才+基地”等人才培养新模式,做到引入一个项目、引进一个企业、带来一批人才,全面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 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金融办公室、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长期坚持 |
18 | 紧紧依托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按照省级平台每一阶段提出的需求对接清单,精准对标对表,高标准、高质量采集、整理、提供和传输龙陵旅游数据信息,确保“一部手机游云南”龙陵版块高效运营。建设龙陵智慧旅游数据库,推动景区资源和名店、名馆、名品等资源全要素上线,实现直播、导游导览、一码通等平台功能在A级景区全覆盖。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智慧旅游企业、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为游客提供最全面、最权威、最方便的智慧化服务。统筹推进旅游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集散地、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以游客需求为中心,提供旅游全程化服务,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长期坚持 |
19 | 加快旅游行业协会的建设,强化协会自律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专业评价、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活动,服务会员、严格管理,推动形成约束性行业自律机制;发挥协会联系政府部门、服务会员、推进行业自律的优势功能,建立权威高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 县民政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长期坚持 |
20 |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旅游综合监管,服务全域旅游。按照“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根据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和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由政府分管办公室副主任牵头统筹协调指挥,构建全县旅游市场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指挥调度体系,及时处置各类涉旅事务。加强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旅游警察队伍、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健全旅游执法质监队伍,保证旅游执法质监队伍能够满足市场监管需要。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旅游监管履职监督检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乡镇旅游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政府督查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10月完成,且长期坚持 |
21 | 依托12301平台、云南旅游综合监管处理平台、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健全“1+X”(“1”为县级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X”为涉旅企业)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加快建立与“一部手机游云南”相适应的投诉受理机制,优化工作程序,加快处结时效,提升游客满意度。在全省统一的投诉处置平台上,各级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及时响应、指导被投诉人快速处置游客投诉事宜,并以投诉人的满意度和投诉处置时间作为评价投诉处置效果的主要指标。每级指挥中心的投诉处置工作,都在上级指挥中心监管下进行。每一次投诉的处置情况,都在系统平台上完整记录。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新闻办、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22 | 每季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效能考核评价,重点对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涉旅投诉案件处置效率、发生涉旅负面舆情、发生涉旅安全事故、游客投诉率、旅游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 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府新闻办、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长期坚持 |
附件2
龙陵县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重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建设年限 | |
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项目 | ||||||
1 | 龙陵生态园林城市 | 重点打造集高原特色农产品、民族文化产品、珠宝玉石为一体的特色旅游产品商业街;建设城市规划馆;进行城市道路、人居环境和生态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建设商贸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2 | 龙陵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 全域旅游规划、策划及方案编制,景区景点建设提升,新产品新业态培育,旅游市场整治,旅游宣传营销,旅游服务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城乡旅游环境整治,旅游招商引资。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各乡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 2016—2020 | |
3 | 龙陵邦腊掌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 | 开发提升康养产品,提高度假酒店服务品质,完善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标识标牌,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 | 邦腊掌温泉有限责任公司 | 龙山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特色小镇项目 | ||||||
4 | 龙陵松山小镇 | 以松山抗战遗址核心区为中心,规划面积3.88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0.7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1000亩,建筑总面积7625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4亿元,重点建设松山战役纪念馆、滇缅公路博物馆、游客接待中心、精品酒店、滇缅风情老街、高原现代农业种植及观赏区、农业景观艺术区、休闲农庄、国防军事拓展训练基地、军事主题体育体验园、滚龙坡二战遗址景点、军事国防营地、战争影视拍摄服务基地、大峡谷极限运动中心等项目。 | 松山大遗址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腊勐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 | 2017—2020 | |
5 | 龙陵石斛小镇 | 规划总用地424.5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02.54公顷,建筑占地面积20.4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13万平方米。 | 县林业和 草原局 | 龙山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 2017—2020 | |
休闲度假转型升级项目 | ||||||
6 | 勐糯褚橙小镇旅游服务基础设施 | 新建游客接待服务中心5286平方米,以及3000亩褚橙庄园观光旅游基础设施,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街、旅游厕所及餐饮等生产生活性服设施。 | 勐糯镇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7—2020 | |
7 | 象达侨乡小镇旅游开发 | 建设侨乡母亲河8千米,侨园9013平方米,侨乡文化纪念馆1000平方米,侨乡客栈4573.74平方米,文化广场8666.7平方米及碑坊1座;建设侨乡古街和名人街、小吃街、自然生态公园和温泉度假区。 | 象达镇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6—2020 | |
8 | 镇安全域旅游项目 | 规划建设热水塘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镇北温泉乡村旅游带、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咨询服务点。 | 镇安镇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9 | 东坡森林公园 二期 | 提升改造县城东面山5000亩,建森林防火通道5.5公里、瞭望塔1座,恢复植被;抽针补阔,种植阔叶树木及开花树种。 | 县林业和 草原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10 | 西山坡公园二期提升改造 | 建设游道,抽针补阔,种植阔叶树木及开花树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11 | 黄土坡公园 | 建设游道,抽针补阔,种植阔叶树木及开花树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12 | 龙山湖公园二期 | 规划占地面积45.6公顷,新建龙山湖(二期)水域面积44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其中,新建魁阁1200平方米、龙山书院2400平方米、文笔塔600平方米及服务用房400平方米;水域周边绿化面积26666平方米,东面山景观绿化提升167000平方米;新建环湖慢步道1200米、快步道1500米,东面山游山步道5500米;新建停车场6600平方米,以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改造、公厕、牌坊、供排水、水体景观、亮化等附属工程。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13 | 镇安温泉(二期) | 建设温泉酒店、室内温泉泡池及生态温泉体验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 保山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 镇安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14 | 三关温泉颐养新村 | 规划建设集温泉疗养中心、温泉别墅、生态观光、儿童乐园为一体的温泉旅游度假区。 | 泰龙集团 | 龙新乡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7—2020 | |
15 | 龙江特大桥国际旅游区 | 按4A级景区规划建设,建设集游客咨询服务、停车住宿、世界桥梁博物馆、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旅游景区。 | 云南交投旅游龙江大桥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 龙江乡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6—2019 | |
16 | 八〇八水库生态旅游度假区 | 建滨湖环路、游客服务中心、植被梳理、停车场、露营区、休闲度假区、木栈道及观景平台、滨水花田区以及各级导视牌、厕所、供排水等附属设施。 | 松山大遗址公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镇安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17 | 龙江乡古城山生态旅游 | 规划区面积10平方公里,打造古城山万亩大树杜鹃、古茶园生态观光旅游开发。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龙江乡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9—2020 | |
18 | 高黎贡龙腾湖田园综合体 | 以蚌别温泉为核心,原生态开发温泉养生、生态观光、农业休闲、滨水休闲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生态旅游区。 | 云南启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龙江乡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19 | 小黑山—蚌渺湖生态旅游区 | 规划区面积5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温泉养生疗养、生态石斛种植、矿泉水生产等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开发项目。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龙新乡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9—2020 | |
20 | 勐糯镇大小海生态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 | 规划区域1万亩,建设大小海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湿地生态功能工程,核心区湿地恢复及建设湿地生态园1027亩、旅游配套附属设施,建成集观光、体验、娱乐为一体的怒江流域最具特色生态旅游综合体。 | 勐糯镇人民 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7—2020 | |
21 | 勐糯镇菩提广场建设项目 | 广场占地10亩,建设百年菩提树群保护、民族特色街及体验园、旅游的配套设施。 | 勐糯镇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19 | |
22 | 勐糯镇仙人洞旅游开发项目 | 规划区面积65亩,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天然溶洞景观、生态泳池、亲水台、游栈道、特色旅馆、休闲农庄等。 | 勐糯镇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7—2019 | |
23 | 勐糯镇江中山生态旅游 | 新建旅游公路1条,总长21公里;新建景区步行道2.5公里;新建停车场、生态广场,以及旅游厕所、供电、客服及管理用房。 | 勐糯镇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9—2020 | |
景区提升改造转型升级项目 | ||||||
24 | 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建设项目 | 按照国家4A级景区标准推进项目建设,主要建设龙山卡入口景区、CS体检区、大垭口国防小镇、松山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老干塘纪念区、雕塑群、松山遗址核心区、惠通桥展示区及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 | 松山大遗址公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6—2020 | |
25 | 邦腊掌温泉 旅游度假区 | 按照国家3A级景区标准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标识标牌、基础设施建设。 | 邦腊掌温泉有限责任公司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26 | 龙陵龙山湖—东坡森林公园 | 按照国家3A级景区标准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标识标牌、基础设施建设。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9—2020 | |
“旅游+”项目 | ||||||
27 | 旅游与城市生态化融合发展 | 促进县城宜居宜业与宜游同步提升,确保龙陵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园林城市创建2020年内分别通过省级和国家级检查验收。 |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28 | 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 | 抓好勐蚌万亩车厘子生态采摘庄园、万亩纹党参中药材种植观光园、万亩褚橙庄园休闲观光景点建设。 | 县农业农村局 | 象达镇、镇安镇、勐糯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29 | 旅游与交通融合发展 | 积极推进全域旅游交通网和旅游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精心打造1条景观道路和1条美丽公路,整治提升路域环境和周边城乡人居环境,确保取得明显的示范效果。 | 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30 | 旅游与文化、体育及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 积极推进松山体育产业园、黄龙玉文化产业园、向阳寨土陶创意园等建设项目,举办好黄龙玉雕刻大赛、龙江稻花鱼节、中国龙陵松山山地自行车速降国际邀请赛、碧寨山歌会等节庆活动。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腊勐镇、碧寨乡龙江乡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7—2020 | |
乡村旅游项目 | ||||||
31 | 旅游特色村 | 完成15个旅游特色村建设。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 2016—2020 | |
32 | 农家乐、民宿改造提升 | 扶持40家农家乐、民宿改造提升,突出特色,提高服务水平。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33 | 勐堆勐蚌生态乡村旅游开发项目 | 规划区面积10平方公里,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天然草场、亲水台、游栈道、特色旅馆、休闲农庄等。 | 象达镇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6—2019 | |
34 | 龙陵县碧寨旅游扶贫示范乡建设项目 | 建设旅游公路,打造生态乡村风光、大地艺术,特色农产品及花卉产品,以及怒江大峡谷风光、健身步道、游客信息咨询、旅游厕所等内容。 | 碧寨乡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 2018—2019 | |
35 | 碧寨乡猴城庄园旅游度假区 | 建设农业文化体验馆、养生文化体验馆、果木种植园、蔬菜种植园、有机农业种植示范区、林下养鸡示范区、特种鱼养殖区和奇石馆等,完善停车场、旅游厕所、庄园道路、农家餐馆等基础设施。 | 碧寨乡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36 | 雪山村乡村旅游综合体建设项目 | 打造生态乡村梯田风光、大地艺术,特色农产品及花卉产品,以及大雪山观鸟胜地、健身步道、游客信息咨询等内容。 | 龙新乡人民 政府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 ||||||
37 | 保瑞姐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龙陵段项目建设 | 加快沿线游客休息站、观景平台、旅游厕所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八零八汽车营地、龙江特大桥营地建设,实现网络信号连续覆盖;提升高速公路龙陵服务区旅游功能;全面提升道路通达条件,推进重点旅游线路断头路的打通和提升改造。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38 | 县级综合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图书馆3000 平方米、文化馆3000平方米、博物馆2500平方米、民族文化工作队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及综合训练用房1500平方米。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 2019—2020 | |
39 | 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集旅游信息服务、咨询服务、散客集散、旅游客运、旅游餐饮、购物、娱乐等为一体的县城游客服务中心。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 2019-2020 | |
40 | 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 在全县主要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新建、改造30座以上A级旅游厕所。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 2016—2020 | |
红色经典旅游项目转型升级 | ||||||
41 | 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 | 修缮驻龙日军司令部、日军军政班本部、日伪县政府、董家沟日军慰安所,架设供水管道,道路硬化,安装消防设施、安防系统、导览系统,架设供电线路、安装照明灯具等。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智慧旅游转型升级项目 | ||||||
42 | 松山智慧旅游景区建设 | 景区系统数据中心,景区网站,资源监测、景区广播、游客服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设施管理、市场营销、指挥调度,通过信息传递功能实现调度; | 松山大遗址公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中国移动龙陵分公司、中国电信龙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 | 2018—2020 | |
43 | 智慧旅游建设 项目 | 建设“智慧龙陵”数字化信息中心,形成智慧旅游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智慧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呼叫中心等网络与实体并行发展的多语种、多形式、线上线下多维互动的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实现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和其他重点旅游场所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中国移动龙陵分公司、中国电信龙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 | 2019—2020 | |
44 | “一部手机游云南”龙陵版快建设 项目 | 以“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托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推出数字旅游“龙陵版”,确保到2018年底涵盖龙陵“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企业全面实现与“一中心两平台”的对接并持续运营。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移动龙陵分公司、中国电信龙陵分公司等相关部门 | 2017—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