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0-1/20250630-0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杨孝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复国道219生产道路改迁(搭口)的建议(6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设指挥部、县协调办、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建设过程中,借用或占用道路的安全保通、损坏修复工作高度重视,开工前按借(占)用道路行政管理主体,分国省干线、县乡道、村组机耕三类,拟定了安全保通、损坏修复协议书,2023年11月8日,在县公路局签订涉及国省干线三方协议,后与县交通运输局、乡镇分别签订涉及的县、乡、村组路协议,明确了各方责任。建设过程中跟踪开展了保通保畅工作,尽可能对沿线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但受天气、区域环境影响,难免出现不及时情况,在后续建设中加强类似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再借占时,对施工损坏的原有道路或搭接口进行修复完善。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闫先生 0875-612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