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0-1/20250427-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4-2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交通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交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龙陵县交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2号)(以简称《标准条件》)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31日,(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相关申报材料报送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股,联系人及电话:朱女士,0875-6123085。

三、评审时间

龙陵县交通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8月下旬。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其中: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按照属地原则,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再报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2)粘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情况简表》(附件3)、《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4)由各单位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5)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表格须贴照片,填写此表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所属人事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4.《个人职称申报承诺书》(附件6)和《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承诺书》(附件7)各一式两份。

5.《2024年度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报电子版。

6.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履现专业技术职称聘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A4纸复印),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核经办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所在单位对材料复印件真实性负责。申报人电子照片一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 JPG;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7.履现专业技术职称期间取得的业绩和学术成果、所获奖项、研究成果、著作等各一份(具体要求请参考云人社发〔2021〕32号文件)(附件1)。材料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所在单位对材料复印件真实性负责。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组织并做出书面承诺。填写《个人职称申报承诺书》(附件6)。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材料不予受理。并提供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承诺书1份(附件7)。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详见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附件9)。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上级主管推荐,同时报送公示相关材料(含文字说明、图片)。

附件:1.云南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的通知

2.送评材料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情况简表

4.202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6.个人职称申报承诺书

7.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承诺书

8.2024年度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9.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