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250701-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0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教科文卫体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政协龙陵县十届四次第10040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之林、何永梅等委员:

你们在龙陵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全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于2025年6月4日与你们直接面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为我县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

我县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大力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县共有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所,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我们也建立了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对违规机构及时予以曝光和处理。为进一步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严格准入标准。依据省、市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完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明确办学场地、师资配备、开办资金、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在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保障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

二、加强师资管理。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聘用教师,所有授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并在机构内进行公示。同时,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三、规范培训内容。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项目的特点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地设置培训课程和教学内容,严禁开展与学科类培训相关的内容。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审核,确保培训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问题。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定期对培训内容进行评估和更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四、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教育、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文旅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教学行为、安全管理、收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机构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

五、加强资金监管。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制度,要求培训机构将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通过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对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监管,要求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信息,严禁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同时,加强对培训机构财务状况的审计和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再次感谢你们对龙陵文化、教育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