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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22122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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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8号)等文件精神,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由执法大队、办公室牵头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凡是由文化和旅游局起草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审查没有通过的政策措施,一律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出台。二是建立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电话、邮件、信函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指定专人负责对投诉举报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二)组织开展现行有效政策措施清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22〕725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2〕31号)要求,相继组织开展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自查自纠,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经清理,2022年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拟制,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县级层面实施的文件有3个,分别为《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56号)、《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龙办发〔2022〕48号)、《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22〕49号),经清理审查,这3件个文件没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没有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没有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内容,无需废止和修订。

二、下步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严格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起草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一是强化制度落实。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对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对其影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应当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