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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21121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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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8号)和《龙陵县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龙竞争审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由执法大队、办公室牵头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凡是由文化和旅游局起草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审查没有通过的政策措施,一律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出台。二是建立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电话、邮件、信函等渠道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指定专人负责对投诉举报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二)抓实现行有效政策措施清理。根据龙陵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的通知》(龙竞争审办发〔2021〕1号)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由执法大队牵头,办公室、旅游股、项目办等股室配合,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文件和2021年1月1日以来制定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审查,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未出台政策措施文件,没有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8号)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和评估,每三年组织一次或者在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时一并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对增量文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二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对市场主体举报反映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及时整改,同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有关方面反馈。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