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76-7/202601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5年,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全县食品的安全监管,切实规范了食品安全市场秩序。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以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重要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30户,小作坊314户,食品销售经营者758户,餐饮服务经营者1759户,学校食堂134户,单位食堂59户,食品摊贩267户。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县食安办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锚定目标任务,多措并举、全程发力,统筹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3次,全面落实包保督导工作,将全县3280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层级全部分配到883名包保干部中。二是按照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制定督导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对包保主体督导2次以上。
(二)全面压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销售者切实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照《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食品风险程度高低、企业规模大小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强弱等情况确定监管等级和检查频次。以许可准入为抓手,严格企业监督检查,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单位,依法撤销其相关许可。要求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次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通过集中约谈、“点对点”责任约谈、专项检查等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责任,规范网络供餐行为,2025年以来共约谈2户外卖平台1次,约谈餐饮连锁店1次。同时,做好重大节庆、会议(活动)餐饮安全保障。2025年以来,共开展保障各类活动10场次,保障140餐次、20000余人次就餐安全。二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多渠道发布食用野生菌、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等海报、宣传单、小视频、音频等宣传材料50000余份次,全面织密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网,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不断提高群众识辨假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三是推进健康县城“食安康”行动。围绕“食安康”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1000余次,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方面违法案件87件。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全年共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预警公告等8期,推行“食安康”专项行动“红黑榜”公示制度,年内共发布餐饮红黑榜12期,其中红榜表彰24家,黑榜曝光12家。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00余户次。
(四)认真受理处置投诉举报
积极完善投诉举报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受理调处群众有关食品安全的各类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共收到食品(含餐饮)投诉举报389件,均按要求进行核查处置。
(五)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结合“校园餐”整治和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突击战”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情况,学校食堂“三防”设备设施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达标等内容,紧盯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餐、陪餐、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环节,检查学校食堂346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22户次,发现问题80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对校园内小卖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立案查处2起,罚款12000元。对学校食材配送企业开展13次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10条,已督促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召开各级各学校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从业人员培训会,共培训11场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共计500余人次。对学校食堂的食材抽检195批,不合格10批,其中,餐具不合格7批,给予当场行政处罚(警告),鸡蛋不合格2批、面包不合格1批,进行立案调查,对学校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溯源,并对案件线索进行了移送。对学校食材配送企业配送的食材抽检19批次,均为合格。二是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集)贸市场、冷冻食品店、餐饮店、烧烤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等重点场所,对肉类产品、散装白酒、米线饵块等的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和对食用植物油、食盐、饮料糖果、食品虚假宣传等的产品进行检查。检查农(集)贸市场20余个次,冷冻食品店、餐饮店、烧烤店等90余户次,对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立案查处8起,罚没款23166.52元,没收猪肉542.81公斤,检查生产加工小作坊130家次,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小卖部等260余户次,立案查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及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38户,其中23户作出罚款共计53286元,15起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全年共抽检2577批(监督抽检1192批、风险监测50批,快速检测1335批),检验不合格34批,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34批次,不合格率1.3%、合格率98.6%。抽样涉及餐饮、流通、生产三个环节涵盖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等20个食品大类。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7批次给予了警告,14批次立案查处,13批次不予立案责令下架退货处理。
二、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学校食堂仍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问题存在履改履犯的情况,长期坚持性不强;二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自律精神欠缺,存在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三是全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虽然初步构建,但仍存在部门职能重叠、协调不够通畅等问题,食品全链条安全监管效果还存在差距。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坚持“四个最严”,强化问题导向,开展联合执法。着力完善构建分级管理、职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把好“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和学校的培训力度,通过案例分析、法规解读等形式,提高企业对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检查指导,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涉及违法行为的及时予以查处,通过查处一批震慑一批,有力推动各环节食品的规范加工销售。
(三)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防范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人民群众、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作用,依法监督食品安全工作,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提升。通过对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股室与所的联动执法检查,提升市场监管所人员的执法检查技能,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力量。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