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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50630-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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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为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县委县政府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下,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5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和优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将全县3273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层级全部分配到884名包保干部中,截至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1706户的包保督导任务。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结合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和校园餐整治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情况,学校食堂“三防”设备设施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达标等内容,紧盯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餐、陪餐、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环节,检查学校食堂190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06户次,召开安排部署会5场次,集中培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0场次,属地包保干部培训71场次187人次。截至目前,辖区内学校食堂共141户,检查发现问题304条,立即整改218条,正在整改86条,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发现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对校园内1户百货店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1起,对3家学校农产品和食品抽检不合格进行了溯源并处置。

(三)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重点对鲜肉市场、火锅店、餐饮店、烧烤店、冷冻肉制品经营店的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农(集)贸市场12个次,立案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5起,没收猪肉180.63公斤。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围绕农村农(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等重点场所,对散装白酒、米线饵块等的加工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以及对食用植物油、食盐、饮料糖果、食品虚假宣传等的产品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加工小作坊40余户次,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小卖部等118余户次。共对24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处罚款15户,对9户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四)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多渠道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海报、宣传单、小视频、音频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次,全面织密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网,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不断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五)持续推进健康县城“食安康”行动。围绕健康县城“食安康”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共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217次,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4件。增加抽检范围和批次,截至目前共完成总抽检1063批(监督抽检、风险监测362批,快速检测701批),检验不合格26批,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16批次,快速检测不合格10批,不合格率2.4%、合格率97.6%。抽样涉及餐饮、流通、生产三个环节涵盖了学校食堂、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等20个食品大类。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7批次给予了警告,9批次立案查处,其中5批次的给予行政处罚,4户经营主体给予不予行政处罚,对快速检测不合格10批次要求下架停止销售。

二、存在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严峻复杂,校园食品安全、小餐饮、农村自办宴席等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二是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自律精神欠缺,存在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索证索票不齐全、屡教屡犯等问题。三是全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虽然初步构建,但仍存在部门职能重叠、协调不够通畅等问题,食品全链条安全监管效果还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全面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三是持续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肉制品、白酒等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中身边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