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50418-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文号 | 浏览量 |
龙山镇、龙江乡、龙新乡、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现将2025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投资62.6万元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项目主管部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项目责任部门。龙山镇、龙江乡、龙新乡、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项目管理要求。一是各项目实施乡(镇),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3〕23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农〔2024〕10号)等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项目由镇龙山镇、龙江乡、龙新乡、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兑付。
附件: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投资表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