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5041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龙山镇、龙江乡、龙新乡、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乡(镇),单位上报的2025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召开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现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于你,并就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建设内容
(一)龙陵县傈僳族民族民间音乐传承保护集成出版项目。计划总投资15万元,全部申请2025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开展傈僳族民族民间音乐传承保护集成出版的挖掘整理。整理出版成果作品集成100册,选取优秀作品整理制作成作品音乐库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地点龙陵县文化馆。
(二)龙陵县傈僳族篾葛歌舞戏《山海情深》创作演出项目。计划总投资25万元,全部申请2025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开展傈僳族篾葛歌舞戏《山海情深》创作演出。开展剧本创作、音乐创作、服装改良制作、节目排练及培训,通过以剧代训培训集成文艺骨干,并开展文化交流及惠民演出30场次以上。建设地点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三)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小米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10万元,全部申请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建设黄草坝小米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个。改造提升民族特色文化陈列馆1间,面积60平方米,新建陈列设施及标识标牌1套,搜集整理傈僳族服饰、乐器、农具等展品。建设地点龙新乡黄草坝村。
(四)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2025年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计划总投资2万元,全部申请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普通话推广培训对象200人次;培训教师授课10课时;租赁培训场地5天;自办培训伙食5天;举办普通话话家乡座谈会1场,以及其他培训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龙江乡弄岗村。
(五)龙陵县木城乡花椒村2025年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计划总投资2万元,全部申请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普通话推广培训对象200人次通过分批、视频会等形式实现200人全覆盖;培训教师授课10课时;租赁培训场地5天;自办培训伙食5天;举办普通话话家乡座谈会1场,以及其他培训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木城乡花椒村。
(六)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2025年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计划总投资2万元,全部申请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普通话推广培训对象200人次通过分批、视频会等形式实现200人全覆盖;培训教师授课10课时;租赁培训场地5天;自办培训伙食5天;举办普通话话家乡座谈会1场,以及其他培训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木城乡乌木寨村。
(七)龙陵县勐糯镇大寨村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计划总投资2万元,全部申请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规划举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请培训教师对傣族群众进行普话培训2期150人次。建设地点勐糯镇大寨村。
(八)龙陵县平达乡黄连河村少数民族聚居区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计划总投资2万元,全部申请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普通话推广培训对象300人次;培训教师授课10课时;租赁培训场地5天;自办培训伙食5天;组织村民通过活动场所、院坝等举办读书会5场次;举办“普通话进村寨”文化活动1场,以及其他培训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平达乡黄连河村。
(九)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2025年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计划总投资2万元全部申请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建设内容:1.聘请培训教师进行“通用语言文字”培训2期,每期30人次。2.通过口语测试、笔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效。建设地点平龙山镇芒麦村。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乡(镇),单位要按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做到“机构、人员、措施”三到位,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完善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促进群众增收;及时启动实施项目,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于2025年11月中旬前全面竣工,12月底前完成项目自检自查及乡级验收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项目实施乡(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3〕23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农〔2024〕10号)等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补助标准,坚持“项目跟着方案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面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公示公告等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计划、资金补助、招投标、物资采购及公示和公告(乡、村两级要求进行10天以上公告公示)等工作,增强项目执行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工作中执行好衔接资金项目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专项审计制和项目验收等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规范项目资料管理。各项目实施乡(镇),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音像图片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使每个项目的档案资料都齐全完备。项目结束后做好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资产管理措施,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