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0072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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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达乡人民政府、市傈僳族研究会:
根据《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10件惠民实事推进落实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的通知》(保民宗发(2020)15 号)精神,为切实抓好2020年10件惠民实事的落实,高质高效完成我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民族文化项目 2 个,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1。
二、工作要求
(一)资金管理。2020 年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资金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监控有效、档案规范完整,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项目实施(2020 年7月31日—2020年11月20日)。按项目申报表(附件 2)内容,结合实际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坚持将“惠民”作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出发点,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落脚点,切实提升工程惠民的质量和范围,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等各项工作,对项目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确保所有项目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实施台账,配合做好省、市民族宗教部门实地抽查等相关检查工作。县民宗局将于11 月30 日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项目乡镇于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竣工验收。
三、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于2020年8月3日前报县民宗局。
(二)根据市级要求,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自8 月起,各项目实施单位于每月15日之前,逐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附件 3);并于9月20日、 12月1日前将前3季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含工作总结和项目进展情况表)报县民宗局。
附件:1.龙陵县 2020 年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任务表
2.龙陵县 2020 年民族文化项目申报明细表
3.2020年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逐月报送表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