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5081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5-08-1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彩红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2025〕8号

项目

名称

龙陵彩红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

地点

龙陵彩红医院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新下寨村,行政区划隶属于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管辖,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98°39′56.63″,北纬:24°36′15.05″。东、西、南侧均为山体,北侧临外部道路,施工出入口布置在项目北侧外部道路,交通便利。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56962

起止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9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 称:龙陵彩红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3MAE8U71099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居民委员会(龙陵隆康医院有限公司内)

电子信箱:461410778@qq.com

法人代表:杨皓霖

授权经办人姓名:涂小忍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542.0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杨皓霖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龙陵彩红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4日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龙陵县水务局

2025年8月14日

备注:1.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2.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