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50108-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废止〈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云审发〔2024〕44号)和《保山市审计局关于废止〈保山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保审发〔2024〕30号)要求,为合理改进龙陵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科学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率,经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联合发文单位意见,决定自即日起废止《龙陵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龙审发〔2021〕6号)及《龙陵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龙陵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龙陵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办法》《龙陵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4个配套制度。下一步待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制定下发新的审计全覆盖制度后,县审计局将结合我县实际,拟定符合龙陵实际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制度。
龙陵县审计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