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5081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个体工商户:保山鹏翔燃气有限公司龙陵县城第一供应站
姓 名:万 运 国
本机关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龙住建责停(改)通字〔2025〕第19号,2025年8月6日保山鹏翔燃气限公司向本机关提交整改报告。2025年8月11日15时50分至2025年8月11日16时30分,经本机关执法人员李发兴、高庆吉对你供应站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经复查,2025年8月6日,你供应站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请供应站负责人在今后经营管理方面、消防安全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确保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