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9-09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
1.龙陵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
2.龙陵县环卫站
3.龙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龙陵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龙陵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计划。负责城区内路灯照明、市政道路、排水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内路灯照明规划、建设工作。协助执法部门对破坏市政基础设施等行为的查处。
人员编制:龙陵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站事业编制24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龙陵县环卫站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环卫设施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单位及经营门店“三包”制度的督促落实。负责做好垃圾清运车辆的维修保养。负责城区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垃圾厂的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龙陵县环卫站事业编制16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龙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依法对全县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和安全监督备案。受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抽查参建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负责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负责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整改措施。组织或参与建筑行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人员编制:龙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龙陵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配合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批后监督。参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绿地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在已划定的范围及外围保护地带加强公园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强财产管理,保障设施设备完好。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绿地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古树名木、园林建筑等保护管理工作。协助执法部门对违反绿化管理行为、破坏公共绿化、公园资源等行为的查处。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人员编制:龙陵县园林绿化管理所事业编制7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