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9-9/20260702-00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
| 文号 | 龙住建发〔2026〕33号 | 浏览量 |
革洁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龙陵县东坡公园旅行房车停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0050046号),已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针对东坡公园房车不规范停放、侵占公共空间等突出问题,县住建局采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引导模式,累计劝阻教育违规停放房车100余辆次,制止擅自搭设天幕、明火烹饪、占用公园绿化植被区域肆意晾晒衣物被褥等破坏公共秩序与生态环境的行为30多次,缓解公共空间管理压力与秩序混乱问题。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或建议
房车旅居热潮同步兴起,部分旅行房车在公园内随意停放、长期滞留,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建议明确停放规范,科学规划停靠点位,健全协同执法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居理念,规范游客行为。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明确停放规范,划定管控边界”的建议。
县住建局在公园入口、公园草坪、步道等重点区城设置部分警示标识牌、违规举报电话公示牌等设施。
(二)关于“科学规划点位,补齐配套短板”的建议。
经过对公园周边核实,因公园临320国道,周边无市政空地,外围暂不具备规划小型房车临时停靠点。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积极和自然资源、文旅等部门对接,寻找适合作为标准化房车营地的建设用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补给、休憩全链条服务,规范房车旅居安置。
(三)关于“健全协同机制,强化执法监管”的建议。
在龙陵县城周边未建设标准房车营地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将加强对东坡森林公园的日常巡查,规范房车停放,及时处理在公园内私拉帐篷、乱接电线、倾倒污水、明火作业等违规行为。
(四)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旅新风”的建议。
在日常管理中,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提升游客文明旅居意识。一是在公园入口、停车场、临时停靠点发放、张贴《致广大房车旅游爱好者的一封信》,提醒游客遵守管理规定。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致广大房车旅游爱好者的一封信》,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龙陵旅游环境。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