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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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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59-9/20260702-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7-02
文号 龙住建发〔2026〕24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政协龙陵县委员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第100500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之林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龙陵县建筑垃圾填埋处理厂》的建议(第10050017号),已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县住建局在接到提案交办后,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提案内容进行研究,完全赞同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指出了建筑垃圾处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龙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已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县住建局将按照工作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规划等衔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落实。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或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龙陵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及勐连寨临时弃土场为临时使用的2个建筑垃圾填埋场。目前,结合《龙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县住建局正在与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谋划建设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龙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分拣处理厂,现在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短期攻坚,规范处置流程,筑牢环境底线”的建议。按照《龙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目标任务,县住建局根据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对接,完成现有临时弃土场提质改造,完善防渗、雨污分流、扬尘防控、监控计量等设施。计划2030 年前建成龙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分拣处理厂,分期分步在9 个乡镇建设小型转运调配场,实现县域收运体系全覆盖。全面实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核准制,推行电子联单,实现全程可追溯。运输车辆统一密闭、定位、冲洗、限时段路线通行,严防抛洒滴漏、随意倾倒。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定点、预约收运,严禁混投乱倒。

(二)关于“长期赋能,推动资源化利用,培育绿色产业”的建议。县住建局按照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源头减量、循环利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紧扣《龙陵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目标任务,健全治理体系、补齐设施短板、强化全程监管、提升利用水平,加快构建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规范、资源利用、智能管控的全链条治理格局,计划在县城城北三公里处采取土地租赁、企业投资建厂的方式,在原址建设一个综合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分拣处理厂。

(三)关于“保障支撑,健全机制确保落地见效”的建议。县住建局将立足职能,牵头抓总,从政策体系、协同机制、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健全保障机制,全面压实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责任,推动各项治理任务落实落细。一是立足行业主责,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体系,出台管理办法,明晰部门、乡镇监管职责。落实税费减免、用地保障、信贷支持等惠企举措,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活资源化利用市场活力。二是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抓好规划落实、设施建设、日常管控、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打通监管堵点、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联动高效的治理格局。三是依托媒体平台、施工围挡、社区阵地等多渠道,常态化普及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知识。引导施工企业、市场主体和群众树立绿色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局面。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