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50625-0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
文号 | 龙住建发〔2025〕29号 | 浏览量 |
王从焕、向春黎、杨振晗、余再发、董彩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县城中心环卫设施的建议》(第10040025号),已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城中心城区龙山中路(东卡小区至上节街小区)属于龙陵县棚户区改造区域范畴,周边所涉及的市政道路(白塔路、远征路、书院路、松山路等)受城市道路改扩建工程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未能及时规划增设安装环卫设施,致使该区域内的环卫设施不能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影响到周围的环境卫生及城市的整体形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中心、环卫站等相关部门将完善该区域的环卫设施功能纳入议事日程,并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对照标准要求,规范设置环卫设施。安排相关人员对县城中心城区及小区周围的环卫设施规划设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调查、统计。根据摸排结果,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第三章第五节第一项:“一、商业大街设置间隔25~50m;二、交通干道设置间隔50~80m;三、一般路段设置间隔80~100m”的要求安装环卫设施,以满足群众生活生产需求,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二、压实巡查维护责任,保障设施功能正常运行。安排相关人员对固定设置的环卫设施(四分类垃圾桶、临时垃圾收集房)采取全天不定时全覆盖的方式进行排查,如遇环卫设施损坏、缺失、垃圾遗洒、不按时消毒及清洗等情况,及时反馈环卫清扫保洁部门进行处理维护,保障中心城区区域内环卫设施运行正常。此外,进一步强化对环卫设施维护的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联合成飞公司、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一方面增强突发环境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另一方面对恶意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进环保意识。结合单位年度普法计划,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以法律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为载体,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群众保护环境、讲究卫生、不乱丢乱扔垃圾的意识和能力,强化主人翁意识,突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构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境卫生治理新格局。
四、创新监督模式,提高群众参与感。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利用“爱龙拍”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充分调动市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变被动监督为主动落实,及时消除影响市容市貌的环境卫生问题,真正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管理理念,形成环境卫生治理的群众防线,形成有力有效的工作合力,增强全民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