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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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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59-9/20260702-00017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7-02
文号 龙住建发〔2026〕39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于龙陵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胡仕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恢复龙玉大道革家坡天桥的建议》(第1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原龙玉大道革家坡天桥为修建320国道时修建,为钢筋混凝土车行天桥。该桥横跨320国道,向东连接革家坡,向西连接姜家塘、吴家沟,桥梁侧边架设输水铸铁管,既满足周边村民小组出行需要,也承担着由东向西输送灌溉用水的功能。为促进龙陵县城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项目改扩建花桥头至大都会段龙玉大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3公里,宽32米,及人行道、地下管网、绿化、亮化工程。革家坡天桥修建之时,匹配原320国道路基宽度12米,与龙玉大道市政道路路面宽度32米不匹配,导致无法继续保留使用,2024年12月,为推进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建设,将其进行了拆除。拆除之后,为保障周边居民通行,加宽扩建县中医院支路,新建南面人行踏步,基本满足革家坡居民出行需要。新开龙玉大道连接姜家塘支路入口,基本满足姜家塘、吴家沟群众出行需要。

当前市政天桥建设项目存在政策制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领域分类,城市天桥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天桥建设项目属于禁止新建类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目前规定天桥建设项目暂不能立项审批。

为回应社会关切,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加便民的出行情况,恢复龙玉大道革家坡天桥的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可行性研判,开展了天桥建设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一是加强项目谋划,提高项目成熟度,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调整方向,争取尽快立项实施。二是启动革家坡人行天桥规划设计,落实建设方案,积极汇报协调,与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建设资金。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