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9-9/20260702-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
| 文号 | 龙住建发〔2026〕23号 | 浏览量 |
徐艳梅代表:
你在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木城乡垃圾处理的建议》(第8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垃圾收购分拣厂的答复
当前龙陵县废品回收站经营实行“备案制”管理,结合木城乡辖5个行政村、户籍人口9415人、常住人口约6800人的人口规模及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暂不具备新建标准化大型垃圾收购分拣厂的必要性。下一步,县住建局将与木城乡人民政府共同努力,立足实际、盘活现有资源,重点从两方面推进规范管理:一是培植本土经营主体,从木城乡现有从事废品回收相关业务人员中,择优扶持培育正规经营主体,引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二是实行规范化管控,统筹做好经营场地选址规划,严格落实消防、环保、人居环境等管控要求,杜绝废品随意堆放、占道乱堆乱放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关于规划建设30吨/日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热解)处理站的答复
2023年木城乡建成日处理5吨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一个,结合全乡常住人口7000人左右的垃圾产生量现状,现有处理站处置能力基本能够满足近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暂无需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站,后续县住建局将聚焦源头治理,加大运维管理力度:一是大力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群众养成分类投放、绿色低碳的生活习惯;二是强化现有热解处理站设备日常检修、运维管护,保障设备稳定高效运行,持续补齐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短板。
三、关于加大垃圾收集设备投入的答复
针对你提出采购大型勾臂式垃圾箱、标准分类垃圾桶,补齐乡村垃圾收集设施短板的建议,县住建局已将木城乡垃圾收运设施更新添置纳入“十五五”项目储备规划。龙陵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已争取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该资金支持基本能满足乡镇收集设施更换需求。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按需求统筹配置勾臂式垃圾箱、分类垃圾桶等设施,逐步更换损毁老旧设备,完善乡村垃圾收运体系,切实提升木城乡垃圾收运处置基础保障能力。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