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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50625-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6-25
文号 龙住建发〔2025〕25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龙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成海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城建成区垃圾桶、果皮箱覆盖密度的建议》(第13号),已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城建成区规划建设面积13.8平方公里,2024年底建成区面积达6.39平方公里,建设投入使用的市政道路有龙山路、松山路、热泉路、兴农路等11条主次干道。目前,除特殊路段(如永昌路人行道宽度不足1.5米)不具备安装条件外,其余路段都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第三章第五节:“一、商业大街设置间隔25~50m;二、交通干道设置间隔50~80m;三、一般路段设置间隔80~100m”的要求,规范地安装了垃圾收集设施,累计安装垃圾分类收集果皮箱420只、垃圾桶1528只,建设生活垃圾收集驿站39座。

但是,正在改扩建的白塔路、龙玉大道等路段因项目未完工验收,尚未纳入市政道路管理,存在垃圾收集设施及市政相关设施安装滞后,垃圾设施设置间隔长、覆盖密度满足不了群众需求情况。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移交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及时设置垃圾果皮箱及垃圾桶,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