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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50625-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6-25
文号 龙住建发〔2025〕24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龙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邱志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自建小区车辆规范停放的建议》(第10号),已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拥有车辆家庭也越来越多,大部分建成时间较早的小区通道不能停放车辆,致使小区主通道经常出现车辆停放不规范和占道停放情况。如果小区居民遇到(急病)或者发生火灾等特殊情况,救援车辆不能及时到达,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部门职责,龙华小区属于自建小区没有统一的物管,管理归属权在乡镇、社区。为有效加强统规自建小区的管理,应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相关管理措施:一是统一发布业主停车公约,召集业主共同商议停车相关的公约内容,约定业主的停车权利和义务,提高业主自我约束能力。二是在具备安装门禁系统的区域规划安装车辆门禁系统,限制外来车辆随意进入,小区业主通过登记车牌号等信息实现自动识别抬杆进出,更好实现规范停车,减少小区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