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25042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自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的行为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12606.5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第三项;《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五条 第四项、第十一条规定,予以:1.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处违规金额12606.50元1.4倍的罚款17649.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