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2026-0030号
何朝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镇安镇镇南村委会何家寨上二组,土地证号:龙集用(93)字第012729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土地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3126794。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