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2025-0153号
张子文、蒋美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象达镇朝阳街子,土地证:龙国用(2001)字第153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土地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3126794。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2日